问题 | 公司想辞退员工又不想赔偿怎么办 |
释义 | 公司辞退员工不给补偿的处理办法如下: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提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员工被辞退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1、了解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想要辞退你的原因,并尽可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3、如果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单方面辞退,又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又不愿意协调处理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和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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