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提出。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返还彩礼、离婚损害赔偿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但是,为了方便当事人,同时为了提高审判效率,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被告明确其诉讼请求,对该诉讼请求应当合并审理并通知被告预交诉讼费。这是离婚诉讼制度有别于其他诉讼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这种制度的设计有助于快速解决纠纷、节约司法资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