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名字不是只能改一次,十六岁之前,只要家长同意可以改无数次。更名字没有次数限制,可以自主选择自己的姓名。十八周岁以后,改名需本人提出申请稍有一点麻烦,通常派出所不给改,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申请改名字的流程如下: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