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来人口子女上小学需要手续如下: 1、监护人所在地暂住证; 2、监护人所在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3、监护人所在地务工就业证明; 4、全家户口薄; 5、户口所在地乡镇开具的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6、暂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借读证明; 7、社保(连续一年以上,且现在还在交)或工商执照; 8、房屋租赁合同(要正规的那种)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9、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 凡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可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 综上所述,随着法律的改变对于义务教育异地上学的条件也在逐渐降低,各地具体需要材料不同,只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大部分的孩子都是可以顺利读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