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经合法授权或委托代替别人签字的不犯法,反之则违反了民事代理的相关规定。即有授权的代替别人签是合法行为,代签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签人名义实施的代签行为,对被代签人发生效力;没有授权的代签行为是违法行为,将承担被代签人不认可时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