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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当女兵的要求和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
    身高:158cm以上。
    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陆勤人员: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正常心电图和大致心电图,合格。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
    法律依据: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其中:
    (一)坦克乘员:身高160~178cm;
    (二)水面舰艇、潜艇人员:男性身高160~182cm,女性身高158~182cm;
    (三)潜水员:身高168~185cm;
    (四)空降兵:身高168cm以上;
    (五)空军专机女乘务员:身高164~172cm;
    (六)特种作战部队、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男性身高170cm以上(体格条件优秀的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七)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八)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男性身高180cm以上,女性身高173c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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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6 2: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