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提取间隔不足而失败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公积金提取失败原因及条件:公积金提取失败原因包括材料不全、不符合提取条件、转入个人银行账户失败、单位账户转付失败和个人原因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购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和房租超出工资规定比例。 法律分析 一、公积金提取失败的原因有哪些 1、公积金提取失败的原因有: (1)材料不全,提取租房公积金是需要相关材料的,若准备不全,就会提取不通过; (2)不符合提取条件,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未终止劳动关系的话,就会提取不通过; (3)有可能是转入个人银行账户失败了,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因为管理部人员操作失误; (4)通过单位账户转付失败的,可是单位的银行账户并没有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打来的账款; (5)用户个人原因导致失败,修改原因可以填写为变更个人信息或个人储蓄账户错误。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结语 公积金提取失败的原因包括材料不全、不符合提取条件、转入个人银行账户失败、单位账户转付失败和用户个人原因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符合购房、离休、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贷款和房租超支等条件的人可以提取公积金。请注意,符合条件的提取者应同时注销公积金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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