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是先由退休人员填写相关退休审批表格;然后由单位将职工的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等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就享受退休人员的身份;最后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并依法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社保经办机构将根据职工人事档案等资料,对参保人职工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间等信息进行审核认定。若人事档案中资料不全,告知职工所在单位或个人补充完善。同时对人事档案进行扫描,建立电子档案。停机期间档案预审是社保经办机构是根据职工人事档案等资料,对参保人职工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间等信息提前进行审核认定。若人事档案中资料不全,会告知职工所在单位或个人补充完善。若档案资料齐全、符合国家规定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系统上线开机后即可申请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含补发)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