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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吉林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释义
    一、吉林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一)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0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6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
    (二)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三)倾斜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北京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每年的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10日。当年达到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在缴费时间内缴纳当年保险费的,从达到领取年龄的次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二)最低缴费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参保人员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提高缴费标准,最高缴费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每年3月31日前发布最低缴费标准和最高缴费标准。
    (三)参保人员达到领取年龄时,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需要继续按年缴纳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不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
    三、残疾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残疾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按照残疾人的残疾登记按照当地的缴费比例确定,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按年度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5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就可以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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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6: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