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会集体合同可以不签。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未建立工会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与对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规定》第二十条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