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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修车责任归属及垫付问题
释义
    肇事全责,修车费处理可协商。方式有:1、肇事者垫付费用;2、自行修理并由肇事者赔偿;3、由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直接结算。保险赔偿规定:保险人可直接向第三者赔偿。被保险人未赔偿第三者,保险人不赔偿被保险人。理赔流程:报案、查勘、定损、递交索赔资料、获取理赔。提供材料包括: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定损单、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复印件。
    法律分析
    肇事方全责,修车费的处理可以双方协商。一般来说,有以下方式:
    1、肇事者垫付相关费用;
    2、自行修理支付相关费用,再由肇事者赔偿;
    3、在肇事方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由保险公司直接与修理厂结算。
    保险赔偿规定如下: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
    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
    理赔流程如下:
    1、报案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时的报案。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需要投保人在48小时内进行报案,如果是盗抢则应在24小时内报案。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应该立即拨打120,抢救生命。
    2、查勘
    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人去现场进行查看,看是不是属于保险的责任范围。因此,在保险公司人员到来之前,车主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如果会早晨交通堵塞的情况,可以和交警协商,将车辆已知一边等待处理。
    3、定损
    通常情况下,如果车辆受损不严重的话,保险公司勘察人员在现场就可以直接进行定损,客户也可以直接把车开到修理厂去了。但是如果车辆受损的程度比较大的话,是要到定损中心进行定损的。
    4、递交索赔资料
    以上三个步骤完成之后,要做的就是上交索赔的资料。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应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后的十天内,向保险公司递交必要的事故单据。等到这些步骤都完成,车主就可以安心的等待保险公司的理赔通知。
    5、获取理赔
    在提交完资料之后,通过保险公司的要求,其会给予理赔。
    车辆维修完成后,进行理赔。需要乙方的提供的材料有: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出据的),保险公司定损单,驾驶证(B证及A证需要提供体检证明),行驶证(注意验车时间是否在有效期内),交强险复印件(无责方赔给全责方100元)。
    结语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修车费的处理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常见方式有肇事者垫付费用、自行修理后肇事者赔偿,以及由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直接结算。根据保险赔偿规定,保险人可直接向第三者赔偿。理赔流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和递交索赔资料,最后等待保险公司的理赔通知。车辆维修完成后进行理赔,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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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4: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