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提取对个人经济的影响 |
释义 | 公积金提取对购房和贷款有以下影响:1)两年内不能重复提取;2)六个月到一年内不能用公积金买房,必须连续缴纳6个月;3)提取公积金会影响以后的公积金贷款额度;4)如果配偶之前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最少6成。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提取公积金需要单位核实并提供证明,贷款风险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分析 提取公积金会的影响如下: 1、两年内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取。 2、六个月到一年内不能用公积金买房,公积金买房必须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 3、公积金取出来会影响以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 4、如果配偶之前已经用过公积金贷款,虽说自己提取公积金不占用公积金贷款的名额,但是由于整个家庭之前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同时这也是购买的二套房,属于二套房贷,首付最少6成。法律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结语 提取公积金需谨慎,影响多方面:1、两年内不能重复提取;2、六个月至一年内不能用于购房;3、提取后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4、若配偶曾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需首付最少6成。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提取公积金需注销账户。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申请人持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管理中心应在3日内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后由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应在15日内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贷款风险由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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