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老年人立遗嘱的好处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老年人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 1、是否需要立遗嘱; 2、立遗嘱的目的是打破法定继承规律,根据自己的意愿重新安排; 3、立遗嘱要考虑老年人在世时的赡养问题; 4、再婚老人应注意再婚妻子与子女关系的特殊性; 5、立遗嘱需要为在世时无生活能力或生活能力差的人留下一定的生活保障; 6、选择遗嘱的形式; 7、老年人遗嘱保管应特别谨慎; 8、修改遗嘱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最好以公证遗嘱的形式进行修改。 二、老年人立遗嘱应注意哪些问题?怎样立遗嘱 注意事项: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10、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