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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报酬如何在劳动合同中填写
释义
    1、据实填写就可以了,是计件工资,还是计时工资,还是固定工资,可以据实选填。
    2、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
    3、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一、什么是用人单位的工资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
    二、员工说走就走工资怎么算
    工资是劳动者维持生计、养家糊口的基本保障,因而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之一。根据我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才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1、代缴应当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代缴应当由劳动者个人承当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3、按法院判决的、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现行法律对员工的离职很宽松,员工有很大的自由权,因扣工资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提前离职并非扣工资的法定事由。劳动者对已经付出的劳动除非特定情形之外,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并不因违法离职而丧失对劳动报酬的请求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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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1: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