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用童工我国法律规定和处罚有:童工是指不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除外。违法招录童工的,一经查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