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续犯罪是指什么 |
释义 | 连续犯罪是指对几种可以独立构成犯罪的行为。因为它们是基于一个总结的意图,属于同一行为的反复连续实施,触犯同一罪名,以一罪论处的犯罪,其实质性数罪作为判决中的一罪论处。连续犯的特点是: 1、连续犯几次犯罪的,每次犯罪都可以单独构成犯罪。而非行为人有意识地以几种行为完成犯罪,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几种行为只形成一种行为,而不是连续犯罪。例如甲拟毒死乙故意将药分三次给乙吃,结果将乙杀死。在这里,只建立杀人行为不是连续犯; 2、连续犯的几种犯罪行为也必须是连续的。至于几种犯罪行为之间的有罪形态论是不连续的,应以行为人的主观犯罪故意和客观犯罪行为为标准进行调查。出于单一犯罪意图,行为人在一定时间内实施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这些行为是连续的,否则就没有连续性; 3、连续犯罪的数次犯罪行为是基于犯罪人的预定计划和一般犯罪意向。否则,虽然客观上实施了两种以上的犯罪行为,但由于犯罪意图不同,不能认为是连续犯; 4、连续犯多次犯罪必须触犯同一罪名。假如触犯的不是同一种罪名而是异种罪名,则不称为连续犯。 一、招摇撞骗罪的加重判罚情况 1、多次招摇撞骗。犯罪的构成要件直接反映该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在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中,既无数额多少的要求,也无情节轻重的要求,即只要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招摇撞骗的,就构成该罪,因此,行为人实施地每一次招摇撞骗都符合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单独构成犯罪。行为人出于同一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属连续犯,对于连续犯不能分别构成几罪适用数罪并罚,应按一个独立的罪依据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处罚,危害严重的,应当适用“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等条款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2、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招摇撞骗行为本身性质并不严重,但被害人却由于行为人招摇撞骗的行为而精神失常,甚至自杀等。在此情形下,行为人主观上仅有谋取非法利益的故意,并无杀害、伤害被害人故意,故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与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后果并无刑法上的直接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只构成招摇撞骗罪,而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3、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犯罪客体既是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也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犯罪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首先是由其所侵犯的犯罪客体决定的,一个行为不侵犯任何社会关系,就意味着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就不构成犯罪,同样,犯罪行为对社会关系损害程度的大小,则直接反映该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形象、威信和正常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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