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能够以涉嫌为依据对任何可能的违法做法进行调查取证.但是在执法前另一方要先出示执法证.执法人员必须在二人以上。 第九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做法进行查处取缔时,能够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无照经营做法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体检;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做法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 (五)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手续、产品(商品)等财物; (六)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胁迫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