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言语过激、情绪激动的行为属于一种不当行为,但并非所有不当行为都构成犯罪。对于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应对方式: 1. 及时终止庭审:如果被告人言行过激严重影响了法庭秩序,应当及时终止庭审,等被告人冷静下来再继续庭审。 2. 相应处罚:如果被告人的言行过激已经构成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相应处罚。 3. 忽略并继续庭审:如果被告人言行过激并未影响法庭秩序,可以忽略其表现,继续进行庭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2条:被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予以制止或者终止庭审:(一)大声喧哗;(二)侮辱、诽谤、威胁、挑衅或者打斗;(三)自伤或者其他危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6条: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有下列侵犯人身权、财产权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暴力、威胁、诈骗等手段强迫他人作证或者给予证明;(二)殴打他人或者变相殴打他人;(三)侵犯他人财产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