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户口簿同时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可以补领,应当先申请补领户口本,领取到户口本后再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遗失补领 (1)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2)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出补领申请。 (3)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补发的居民户口簿。 一、外地人补办身份证怎么办 身份证丢失的可携带:1.身份证遗失声明;2.户口薄;3.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张申请补办;公民如遇身份证丢失、被盗,在户籍地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户籍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民还可通过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查询丢失身份证的相关信息。 二、补办身份证一定要户口本吗 补办身份证不是一定要户口本的。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申请补领的申领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暂住地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1、申领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2、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年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应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并由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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