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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邀请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释义
    

法律主观:
    


    政府采购邀请招标的条件及程序是:专业性较强且潜在供应商较少或项目标的较小而公开招标的经济效益不高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招标。招标人应当在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按照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人发布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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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6:4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