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变更土地用途 |
释义 | 一、国有土地变更土地用途有哪些 1、土地使用者可以改变国有土地用途的,但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国有土地改变用途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国有土地改变用途的申报条件,具体如下: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3、符合城市规划; 4、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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