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基金投资中出现欺诈行为,投资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向基金管理人或投资顾问提出索赔请求,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基金管理人或投资顾问未能履行相应的义务或有违法行为,投资者还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寻求救济。 法律依据: 1.《基金法》第六十八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投资顾问、基金评级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从事与基金相关的工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职责,如有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在基金的发行、销售、投资和管理过程中,各参与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方未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七条: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自己提供的证券服务负责,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券服务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从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法律条款旨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基金投资中出现欺诈行为时,投资者可以据此向相关当事人索赔或寻求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