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
释义 |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1、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 2、内容不同。要约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3、针对的对象不同。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一、要约的概念与成立的条件分别是什么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成立的条件如下: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 3.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商业广告一定条件下是否可以认为是要约呢 商业广告一定条件下可以认为是要约,当商业广告符合要约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要约。当商业广告的意思表示符合下列条件时,该广告就可以认定为要约邀请: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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