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找不到了怎样办理离婚 |
释义 | 法律分析:结婚证找不到,如果是一方的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凭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如果是双方的离婚证丢失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办理离婚;如果对方不配合补领结婚证的,可以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 一、老年人结婚证丢了应该怎么离婚 老年人结婚证丢了,如果是一方的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凭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如果是双方的离婚证丢失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办理离婚;如果对方不配合补领结婚证的,可以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 二、结婚20年结婚证撕了怎么离婚 如果是一方的结婚证撕了的,可以凭另一方的结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办理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的结婚证都撕了,可以先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再根据自己的情况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提起离婚诉讼。 协议离婚的需要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的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婚姻登记的相关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以上规定,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那么另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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