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车辆被扣押后不要了可以吗 1、车辆被扣押后一般不可以不要。因为属于个人财产,扣押机关没有保管义务。超过期限不来处理的,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然不来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二、非法扣押车辆如何认定 1、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3、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