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哪些 |
释义 |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高处作业;冷水作业;低温作业;第三级、第四级的高温作业;第三级、第四级的噪声作业等。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内容有哪些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内容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女职工经期不得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妇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怀孕期间禁止的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女职工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哺乳禁忌劳动,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拆除方案与保护措施 1、施工安全生产牌。2、文明施工牌,做好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护。在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牌,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实行封闭施3、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拆除方案实施拆除施工作业。拆除前,应先切断电源,并关闭天然气。人工拆除通常应按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当拆除一部分时,应先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拆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得冒险作业。4、在拆除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不明电线(缆)、管道等应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经处理后方可施工。如发现有害气体外溢、淹埋或人员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5、进行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6、拆除时对拆除物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7、拆除管道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施工。8、制定安全技术管理建立安全技术档案。9、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三、二十种事故伤害类型 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2)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6)淹溺,指因大量水经门、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7)灼烫,指强酸、强碱溅到身体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8)火灾,指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9)高处坠落,指出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10)坍塌,指建筑物、构筑、堆置物的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土石的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11)冒顶片帮,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顶板垮落为冒顶。(12)透水,指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13)放炮,指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14)瓦斯爆炸,是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15)火药爆炸,指火药与炸药在生产、运输、贮藏的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16)锅炉爆炸,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17)容器爆炸。容器(压力容器的简称)是指比较容易发生事故,且事故危害性较大的承受压力载荷的密闭装置。(18)其他爆炸。凡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均列为其他爆炸事故(19)中毒和窒息,指人接触有毒物质,如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20)其他伤害。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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