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死刑复核委员会在复核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或审判程序存在错误,他们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会组成新的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审判决有错误,会改判有罪但不死刑,或者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审。这确保了审判的公正性和法律的正确性。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被判死刑罪犯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证据不足或者审判程序违法的,最高人民法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予以审查或者再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错判案件,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诉,并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请求再审。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第二百十三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在逃罪犯、重大刑事案件、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复核。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罪犯案件的复核,由最高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审查、决定。 (注:本文中不涉及死刑制度的赞成或反对立场,仅着重阐述死刑复核委员会及相关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