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第260条规定是虐待罪。 虐待罪是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 虐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条件: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2、客观条件: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1)要有对被害人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迫害的行为; (2)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 (3)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 3、主体条件: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 4、主观条件:故意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的折磨。 综上所述,虐待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特别是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和自由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