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对事实的了解有错误,可以向接受举报的单位提出撤回的申请,但是能否撤回举报是接受举报单位的职权。这个问题上只要举报人不是故意诬告,都没有其他责任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实名举报的有关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 对实名举报线索,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举报中心)应在接到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将受理情况答复举报人,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举报线索,应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或另向有关单位投诉。也可经举报人同意,转交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在受理举报后三个月内最迟不超过六个月,受理机关的承办部门对实名举报的问题在查结后15个工作日内将查处结果采取当面或电话、信函及其它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