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园林绿化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
释义 | 园林绿化工程与绿化养护的税收问题:园林绿化工程属于建筑服务,按11%或3%的增值税率缴税;同时兼做绿化养护,按其他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若只从事绿化养护,则按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销售林木并提供管护劳务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单独提供管护劳务免征营业税,收入属于其他服务业则按5%的营业税率缴税。 法律分析 绿化工程与绿化养护怎么缴税?园林绿化工程,营改增后,属于建筑服务——其他建筑服务,增值税法定税率11%,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从事绿化工程同时予以养护,应按其他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若是单纯绿化养护应按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从目前兴起的园林绿化市场来看,提供的应税行为大致可分为三类: 1、绿化园林工程,这类工程往往与建筑工程相连,或者本身就是某个建筑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对园林绿化公司承接涉及建筑业务的绿化工程时,不论是否建有花卉种植场,均按“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3%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2、木养护、病虫害防治,如上述案例中的场地维护收入,是指园林公司利用自身的人员、技术,为客户的花木、园林提供保养、修护等服务。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2号)规定,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他收入的,应照章征收营业税,其取得的劳务收入,应按“服务业—其他服务业”计缴5%营业税。 结语 园林绿化工程与绿化养护的税务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对于涉及建筑业务的绿化工程,不论是否有花卉种植场,都按照建筑业的税率3%计算缴纳营业税。而对于木养护、病虫害防治等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销售林木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而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根据收入的性质不同,可能免征营业税或按照服务业的税率5%计缴营业税。因此,园林绿化公司在缴税时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八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八条 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八条 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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