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讨绿灯尾与绿灯头事故责任认定问题 |
释义 | 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应由交警根据现场情况决定,并出具责任认定书。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时,机动车全责,电瓶车无需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规定,绿灯亮时,车辆可以通行,但转弯车辆不得妨碍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行。 法律分析 如何定责要由交警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是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全责,电瓶车不需要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拓展延伸 绿灯尾与绿灯头事故责任认定:法律规定与实践分析 绿灯尾与绿灯头事故责任认定问题涉及到道路交通安全和法律责任的重要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绿灯尾与绿灯头事故责任的认定是基于交通规则、交通信号灯的使用和驾驶员行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的。在实践中,法院会考虑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证据和目击证人的陈述等来确定责任。此外,还需要考虑驾驶员的注意力、速度、距离等因素。因此,对于绿灯尾与绿灯头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确保公正和合理的判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交通安全。 结语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应由交警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并出具责任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规定,绿灯亮时,转弯车辆不得妨碍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行。对于绿灯尾与绿灯头事故责任的认定,法院会综合考虑交通规则、信号灯使用和驾驶员行为等因素。此外,注意力、速度和距离等也会被考虑。确保公正和合理的判决,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交通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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