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连续黄灯,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2、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4、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5、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_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6、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_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