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一审答复期限是什么 |
释义 | 专利一审答复期限是四个月。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是4个月,以后每次是2个月。在计算期限时会加15天,15天为推定收到的时间。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是4个月,以后每次是2个月。补正通知书答复期限根据补正文件的种类不一定,一般为2个月,也有1个月的,由审查员在通知书中指定。申请人可以请求专利局延长指定的答复期限。但是,延长期限的请求应当在期限版届满前提出。 民事一审期限 民事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一审举证期限 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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