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假释一般不应该要求交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的。如果监狱非要保证人,保证人应具备下面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假释一般不应该要求交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的。,如果监狱非要保证人,保证人应具备下面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期就是假释考验期。处于在假释期的罪犯,是被判处刑罚的人,是不得担任监护人的。不得作为监护人的人有以下这些:,(一)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禁治产人是指因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不能处理自己事务,经申请由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准禁治产人是指因心神耗弱、聋、哑、盲、浪费人经申请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的范围各国立法有差异,有些国家之规定了禁治产人,如法国、德国;有些国家既规定了禁治产人又规定了准禁治产人,如日本、意大利。我国未规定禁治产人和准禁治产人。,(二)被判处刑罚的人、失踪人。法国民法规定,被判处刑罚的人排除其任监护职务,已任职责当然解除。日本民法规定,行踪不明不得担任监护人。,(三)破产人。日本民法规定,破产人丧失监护资格,但我国民国时期的民法规定,破产不为丧失监护资格的事由,但破产人因无支付能力,在监护人的指定和选定时,应慎加选择。,(四)外国人。日本民法和法国民法规定,外国人不得为监护人。但法国民法又规定,有亲属关系的外国人有监护资格。,(五)法人。一般认为,法人不得担任监护人,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以及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作为监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