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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物的使用地是否属于合同履行地
释义
    租赁物使用地即为合同履行地。合同约定履行地点以约定地为准;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以货币接收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租赁合同则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准。
    法律分析
    租赁物的使用地属於合同履行地。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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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