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承包绝大多数是以家庭名义承包的,承包权为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家庭中的个别成员(多为长辈)死亡,其他家庭成员仍然应当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只要仍有一名家庭成员,承包权都归其家庭成员。 一、个人承包的土地的权利能继承吗 1、个人承包的土地的权利不可以继承。家庭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 2、因此,当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的,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其他人口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相关规定继承。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法律允许的继承范畴是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也即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所获得的财产性收益;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更改户主吗? 可以更改的,需要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