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值税从哪里来?进口货物也不例外吗? |
释义 |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可通过已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抵扣,无论是否支付货款。海关根据成交价格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价值、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扣除出口关税税额。海关依法确定进出境物品的完税价格。 法律分析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征收。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无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五条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是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予以扣除。进出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确定。 拓展延伸 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调整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如何? 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调整对企业经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征收方式的改变可能导致企业在申报和缴纳税款方面面临新的挑战,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适应。其次,税率调整可能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成本和利润。如果税率上升,企业需要承担更高的税负,可能会导致利润减少,甚至亏损。反之,税率下降则有助于减轻企业的负担,提升经营利润。此外,税收政策的变化还可能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发展趋势。因此,企业应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应对可能带来的影响。 结语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征收,纳税人可凭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税收政策的变化对企业经营产生深远影响,企业应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应对新挑战,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以提升竞争力和适应行业发展趋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五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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