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购房合同上写父母的名字,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如果购房合同上不写父母的名字,按照政策可以提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还贷,就是你们每年得去住房公积金中心办个手续,取现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并且借款人家没有住房公积金债务。如果在购买前没有申请公积金贷款可在房产证发下来的6个月内,凭房产证、购房合同、身份证、关系证明等到所属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等,办理公积金提取。 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倍数。就是你所贷的款不能高于公积金余额;即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