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与未满多少岁的女生睡觉犯法 跟未满十六岁的女孩子睡觉犯法,依照是否违反女性的意志为依据,产生两种不同处理方法。其一,如果违反妇女意志,或者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其二,由于当事人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刑责责任能力,在不违反当事人意志的情况下,二人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猥琐未成年少女怎么判 猥琐未成年少女需要看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用非法手段,例如暴力、胁迫等违背妇女意愿,对妇女进行猥亵或侮辱行为的,按法律规定处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期徒刑在五年以下。当在公众场所或者是聚众使用非法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对妇女进行侮辱或者猥亵,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如果猥亵对象还未成年的话,那么量刑会更重,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对于猥亵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在我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涉嫌猥亵,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进行拘留处罚,拘留时间为五到十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进行猥亵的对象是精神病人,智力有缺陷者,或者是其他有疾病的人,这时情节较为严重,拘留日期延长,时间为十到十五日。 三、强奸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一)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二)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 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