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申请人不得以何种方式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
释义 | 行政复议是一项法律制度,旨在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法律分析 行政机关责令被申请人从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复议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使救济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目的是纠正行政主体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拓展延伸 被申请人在何种情况下不得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及其法律适用范围。 被申请人在何种情况下不得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及其法律适用范围是指在行政法律体系中,当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人作出后,根据特定的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情况下不得重新作出相同或类似的行政行为。这种限制通常适用于涉及重大利益、法定程序或特定法律要求的行政行为。法律适用范围包括行政法规、行政程序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和判例。通过明确这些规定和范围,可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行政复议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在特定情况下不得重新作出与原行政行为相同或类似的行为,这一限制适用于涉及重大利益、法定程序或特定法律要求的行政行为。通过明确规定和适用范围,可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维护公民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_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_适用依据错误的;3_违反法定程序的;4_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_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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