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报纸征稿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 要约要具备明确的标的额、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等,而合同征稿递稿的人并不一定能获得相应的报酬,这并不符合要约的构成条件,所以报纸征稿不是要约。 一、要约与要约邀请有哪些区别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如下: 1、生效的要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属于事实行为; 2、要约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邀请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体确定内容; (二)表示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受意思表示约束; 3、第四百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方式、基金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价目表等。 二、合同中有几方当事人 一般而言合同有2个当事人,即要约方和承诺方。合同是平等当事人之间依据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的。一方当事人就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格等内容向另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当事人在收到要约之后,要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是否接受要约的决定,若接受则达成承诺,合同订立完成。 三、要约的概念是什么 要约是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具体确定的内容; 2、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受意思约束。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属于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