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自建房超过面积怎么处理? |
释义 | 第一种情况:不通过审批超出面积,审核不通过。所以,修改下宅基地面积,再去审核就好了。这个主要发生在规划建设宅基地的环节。第二种情况:超出部分按标准收费超出当地宅基地面积标准的,超出部分需要收费。这种一般发生在房子已经建好了。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不得超过批准的面积占地建房,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侵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依法要按照非法占用土地处理。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 拓展资料:当在农村自建房时超出了规定的审批面积时是需要根据其具体的情况来定的,如果自建房的手续是正规的,宅基地的使用权证书和规划的许可证都是齐全的,还要主动的向审批机关报告出超标的具体情况,再按照超出的面积补交一定的费用就可以了。而如果是因为建房者刻意的隐瞒了面积的情况被有关部门查处到了之后就会被视为违章建筑,则会被要求限期的进行拆除。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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