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购买方把所有的联次都还给销售方了,那么负数发票就不用给对方了,因为这就相当于整个经济事项没有发生。 如果对方已经抵扣、入账了,那就要把发票联给对方做负数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