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优劣对比与法律规定 |
释义 | 缓刑是一种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判决时即宣告,一般情况下不用收监执行。而监外执行是一种在判决确定后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适用。综上所述,缓刑更为优越。 法律分析 缓刑。 缓刑更好。 1、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 2、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3、缓刑是虚刑,在判决时即宣告,一般情况不用收监执行; 监外执行是实刑,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监外执行。 拓展延伸 优劣对比下的法律规定:权衡法律规范与实际效果 在优劣对比下的法律规定中,权衡法律规范与实际效果是至关重要的。法律规定的制定往往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和确保公正。然而,法律规定有时可能面临实际效果与初衷之间的差距。在权衡法律规范与实际效果时,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如社会文化背景、经济条件、公众舆论等。合理的权衡可以确保法律规定的适用性和可行性,避免不必要的限制和负面影响。因此,权衡法律规范与实际效果是一项复杂而必要的任务,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以实现法律的最终目标——社会公正和稳定。 结语 缓刑与监外执行是两种不同的刑罚执行方式。缓刑是一种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而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后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缓刑作为一种虚刑,在判决时即宣告,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收监执行;而监外执行则是实刑,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适用。在权衡法律规范与实际效果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法律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实现社会公正和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 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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