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养老金。对于60岁之前还未领取养老金但是缴纳过养老金的死亡者来说,已经缴纳的费用会全额退给该人的财产继承者。但是,国家补贴缴纳的那一部分是会退给国家的,个人是没有资格享受的。对于60岁以上领取过养老金的过世的人,如果养老金账户中还有钱的,继承者是有权继承这一笔钱。我们可以从当地的民政部门打死亡证明和继承证明到相应的机构拿这笔钱。 2、丧葬费。国家规定,对于人去世之后,死者家属可以申请国家的丧葬补贴的。每个地区由于生活经济发展水平的不一样补贴金的标准都不一样。平均都会在几千元。这笔钱可以减轻农民朋友丧葬的一部分负担。 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丧葬费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职工、处理后事的必须费用,工伤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应予以补偿。 丧葬补助金的发放标准 (一)在参保期间导致意外死亡的,但是养老保险金还没有领取的,那么他的丧葬补助金就会按照去世以前的年度省内职工人员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说白了就是因公或者因病去世的,并且一直在领取养老金期间的,突然去世之后就可以再领取两个月的,也是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计发1个月其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 (二)职工已经退休之后,个人账户还有结余的,返还个人结余部分,在老人去世之后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也是按照其本人在生前的两个月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