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财产清查,就是通过对实物资产、现金的实地盘点和对银行存款、往来款项等的核对,来确定各项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实存数,并查明账面结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保证财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是对会计信息最重要的质量要求,只有真实的会计信息,才能起到会计核算应有的作用。 法律依据: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具备与所承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资产清查工作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涉密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可由内审机构开展审计。如确需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管理的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