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应急车道行驶 |
释义 | 以下情况可以在应急车道行驶: 1、在车辆发生突发故障无法正常行驶的时候。比如爆胎、刹车不灵、发动机故障、变速箱不工作、断轴等重大故障,导致你的车辆无法正常行驶; 2、车内乘客突发严重疾病。这个大家都很容易理解,发生这种情况肯定要停车紧急处理或走应急车道下高速抢救——注意报警及保留医院证明; 3、遇到产妇分娩、考生赶考等紧急情况。虽然这两种状况不至于影响生命安全,但也是比较重大的紧急情况,也是可以短时间占用应急车道的; 4、在交警授权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一般是在前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社会车辆必须从最右侧应急车道行驶才能通过,一般交警会通过电子路牌或执勤交警进行通知、指挥。 在应急车道行驶的处罚如下: 1、非紧急情况时走应急通道,罚款200元并扣除6分; 2、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允许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不处罚; 3、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未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将故障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后难以移动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并设置警告标志的,对驾驶人处以二百元罚款。 走应急车道申请复议的流程如下: 1、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 3、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 4、搜集复议所需材料; 5、到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当面提交或邮寄均可。 综上所述,应急车道主要在城市环线、快速路及高速路两侧施划,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军人、警察等执行紧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应急车道内停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 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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