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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释义
    夫妻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为婚前个人财产。配偶在婚姻期间偿还房屋贷款不改变财产本质,离婚时根据增值返还。若婚前以个人名义购房并支付首付款,且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若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则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女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购房并支付首付款,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帮助偿还房屋贷款,但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配偶还款应认定为帮助偿还债务,离婚时应根据现有增值予以返还。
    根据婚姻编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购买不动产,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在离婚时,双方应协商处理该不动产。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方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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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6: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