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记过和记大过这是两种程度有所区别的行政处分。一般来说,记过和记大过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规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给予警告处分过轻,给予降级处分过重的情况。降级,作为一种行政处分,降级的含义是降低公务员的职务级别。撤职。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适合继续担任行政职务的,可以给予撤职处分。开除。开除是指受处分人不适合继续在国家机关工作,国家机关取消其公务员资格令其离开的处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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