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可以的。亲属是可以给看守所内人员寄衣服和生活用品的,但寄送的物品会收到看守人员的检查。我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我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